【儀禮注疏 卷第四十七】
司士進一於上,又進一於次,又進二豆氵音於兩下。
乃皆食,食舉。
(氵音,肉汁也。)
[疏]『司士』至『食舉』。
釋曰:云『又進二豆氵音於兩下』者,以其神坐之上,止有羊、豕二,一進與上佐食,一進與下佐食,故更羞二豆氵音於兩下,氵音者從門外鑊中來,以兩下無,故進氵音也。
卒食,主人洗一爵,升,酌,以授上。
贊者洗三爵,酌。
主人受於戶內,以授次,若是以辯。
皆不拜,受爵。
主人西面三拜者。
者奠爵,皆答拜,皆祭酒,卒爵,奠爵,皆拜。
主人答壹拜。
(不拜受爵者,大夫者賤也。答壹拜,略也。古文一為壹也。)
[疏]註『不拜』至『壹也』。
釋曰:云『不拜受爵者,大夫者賤也』者,決《特牲》使嗣子與兄弟為貴,故拜受爵也。
云『答壹拜,略也』者,《特牲》亦無再拜法,此云『略』者,以其四皆拜,主人總答一拜,故云略也。
者三人興,出。
(出,降實爵於篚,反賓位。)
上止。
主人受上爵,酌以酢於戶內,西面坐奠爵,拜。
上答拜,坐祭酒,啐酒。
(主人自酢者,上獨止,當屍位,尊不酌也。)
[疏]註『主人』至『酌也』。
釋曰:《特牲》上親自酌酢主人,此上不酌者,上將嘏主人,故在屍位,不可親酌。
《特牲》上酌者,以上不嘏主人,既卒爵,三俱出,上酢主人。
《少牢》禮備,又嘏主人,故不酌也。
上親嘏,曰:『主人受祭之福,胡壽保建家室。』
(親嘏,不使祝授之,亦以黍。)
[疏]註『親嘏』至『以黍』。
釋曰:言『亦』者,亦上皇屍命工祝嘏主人以黍,此亦以黍。
上文司士進敦,乃分黍於羊俎兩端,下不言稷,故知亦黍也。
主人興,坐奠爵,拜,執爵以興,坐卒爵,拜。
上答拜,上興,出。
主人送,乃退。
(送佐食不拜,賤。)
[疏]註『送佐食不拜賤』。
釋曰:賓主之禮,賓出主人皆拜送,此佐食送之而不拜,故云『賤』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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